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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公司各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将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促进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促进公司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组织各级领导、一线职工开展大讨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把互联网传播、移动端传播作为重要传播阵地,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成果,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交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日常普及,引导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普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安全生产和消防等预防知识和救授技能。

  (三)开展网上“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参加网上“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等活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暨“客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暨“客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进行,到今年12月份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开展各类宣传报道活动。

各单位要鼓励引导广大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认真组织查实并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是强化宣传引领,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要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公司安办将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月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

  各单位于6月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材料发送至安保部邮箱(hqjt_abb@163.com),联系人:卜延海,电话: 83902870。

                                       公司安办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