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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八区配电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淮汽集团汽车总站汇通八区配电房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淮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汽车总站汇通八区配电房(淮安市淮海北路67号)

  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二、项目内容及施工质量要求

  1、铺设电缆:规格为 ZR-YJV4×120+1×70;从六区配电房到八区配电房位置距离约235m;空中架设,需使用部分桥架。

  2、集成配电柜及配套设备:拆除现有老旧配电柜;重新定制三套配电柜(取消原有零排集中接线方法)。增设3套(正泰)电表、互感器、电流、电压、温度等数字显示仪表;增设漏电型开关36只(正泰),型号分别为NM1-(125-400)S/4300B型、NM1LE或NXMLE-4300-4P(125、250);增设分支小开关NXB-63(40-100A)-C型(2-4P)断路器约6只,满足今后增容需要;增设八区重复接地桩一套。

  3、负责设备安装、连接等一切辅材。

  4、负责设备安装后的调试。

  质量及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按照电力安装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施工,所定制的低压配电柜及所需辅材等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厂家规范标准要求,项目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该产品维护保养周期为三年。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2、工期:2天。

  3、质量要求:合格;质量维保期3年。

  4、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5、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5月13日8:30至11:30,14:30至17:30;地点:淮汽集团顺达物业(淮海北路67号,汽车总站院内三楼办公区)。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5日15:00。地点:淮汽集团顺达物业(淮海北路67号,汽车总站院内三楼办公区)。

  7、现场勘察时间:2021年 5月14日9 :00,地点:汽车总站汇通八区配电房(淮安市淮海北路67号)。招标方会同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堪察,堪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无论何种原因,投标单位在堪察过程中发生的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项目负责人佘经理,电话:13375207071)。

  四、投标报价

  1、本次定制、安装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包含为按相关施工规范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施工劳务、材料、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自行计算并对结果负责。投标单位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报价单格式附后,且投标单位不得改变。

  五、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单。

  (3)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标方法

  1、投标人应完全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2、由招标人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投标报价、服务项目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七、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一经确定,须在二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重新选择施工单位的权利。

  八、项目款支付、结算方法

  中标单位的项目完工100%,并经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且无延误工期现象,付至项目实际总款价的100%。

  九、中标单位(承包人)责任

  1、中标单位(承包人)施工中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且主材进场前须经招标人确认,并由招标人按进场批次随机抽检,施工材料及项目质量经检测或验收不合格所造成损失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包人)承担。

  2、中标单位(承包人)施工中施工人员必须按规范操作,若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承包人)停工整改,因此而耽误的工期及费用损失均由中标人(承包人)承担。

  3、中标单位对施工现场负全部安全和管理责任。中标单位(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规范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单位(承包人)自行承担。

  4、中标单位(承包人)在施工前须提供施工进度列表,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项目款500元,超过3天后加倍扣除,提前不奖励。

  5、服从招标人管理和质量检验监督,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保证招标人所有设备、设施不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竣工后,中标单位(承包人)须保证施工现场工完料清。

  十、争议解决办法

  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说明

  1、现场施工条件:招标人提供施工电源。

  2、施工中,如因招标人生产、经营需要中标单位(承包人)配合的,中标单位(承包人)须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安排;且不得在项目的工期、费用上提出异议。

  十二、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2021年 5月 12日

附:

汇通八区配电房改造项目报价单

汇通八区配电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


  备注:报价单情况说明

  1、表中“总价”一栏应为:序号1+2-3的总价格,即铺设电缆、集成配电柜及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及辅材的价格。

  2、总价包含为按相关施工规范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施工劳务、材料、设备、安装、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

  3、上述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印章。

  4、上述报价单须密封装订。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代表人(签名):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