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各部室: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现就我公司延迟复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的汽车客运站和车辆运输单位按政府批准时间复工外,其他单位、部门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自2月10日起正常上班。
二、延迟复工期间,各单位(部门)须加强值守,请于2月3日前将值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
特此通知。
淮安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