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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工作职责

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二、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调解劳动争议。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五、组织培养、评选、表彰劳动模范,负责做好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科学和业务知识,提高职工素质。办好职工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七、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和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九、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十、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四、听取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六、讨论决定工会工作其他重大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一、听取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方案和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体合同草案等。

  三、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执行职代会决议、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处分和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及企业授权和集体协商议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