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3/25 阅读:2578次 |
各分子公司、各部室、工会: 请各单位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2024年度产生的重要档案整理移交至公司档案室存档,并做好一般档案的整理。 档案移交时,请交档方制作好一式两份的“档案移交(接收)表”,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证。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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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子公司、各部室、工会: 请各单位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2024年度产生的重要档案整理移交至公司档案室存档,并做好一般档案的整理。 档案移交时,请交档方制作好一式两份的“档案移交(接收)表”,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证。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