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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春运工作要求

2019年春运工作要求

客运各单位:

今天是1月23日,已是春运第3天,从动态监控看,少数驾驶人在车辆运行中仍然存有一些不规范的驾驶行为,公司在春运动员会上已提出明确要求,今天再次重申,望各单位严加管理,否则,除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对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追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驾驶员准驾资质进行梳理, “六类情形”驾驶员一律不得安排参加春运:驾驶证未审验、未换证、应降级注销或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有酒驾毒驾、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20%)以上的;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凡是参加春运的驾驶员必须接受体检,合格的方可参运。

二、参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运。

三、各客运单位要逐层逐级签订春运安全责任状,特别是车辆单位,在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规范,不要缺项、漏签。

四、严格执行交通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公安部第123号令,严禁人为破坏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车载终端设备,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其春运资格,视情节轻重还将依据《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进行5000/次的双倍经济处罚,直至解聘当事人和终止承包合同,是公营车辆的,还将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各车辆单位要根据营运单程距离,配齐配足驾驶人,严防疲劳驾驶。严格落实营运车辆晚22点以后限速80%和实行接驳运输以外的长途卧铺车凌晨2—5点执行停车休息制度。

六、严禁非公司在职或聘用驾驶人驾驶公司营运车辆。

七、利用多种方式对所有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适度娱乐,多加休息。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务必注意观察运行路况,及时避让行人和车辆,严禁在驾驶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接打手持式电话(包括使用蓝牙长时间通话)和其它不规范驾驶行为。

八、监控中心和各二级监控平台要认真值守,针对不同时段出行规律特点和交通、天气、事故等情况及时编辑、发送安全警示信息;发现违章和驾驶员不规范驾驶行为,要通过动态监控系统及时予以纠正。

九、近期,温度变化明显,气温忽高忽低,容易产生雾霾天气,客运单位要密切关注,客运站要视情启动应急响应,协调车辆单位对客运班车进行缓发、并班或停发。

十、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制度,及时关注车辆回场情况,对应回而没回或晚点的车辆要通过查看监控视频及时联系,掌握实时动态。

上述工作要求,安保部将联合运务技术部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要求不落实的将对照月度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公司安办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