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安技管理>开展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

开展客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

公司各客运单位:

公司根据市交通运输局淮交【2019】73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912月起至202012月,在全公司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到2020年底,确保全公司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以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得到持续有效遏制。

二、整治范围

从事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运、出租客运的违法违规经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其他违法行为。

三、整治重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整治

1.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单位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

2.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3.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4.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2020年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建立并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对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

(二)专项整治内容

5.清理不合规车辆。各单位要全面排查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营运资质不一致情况。对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测防范》(GB18565)等标准要求,且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营运车辆,管理部门将不再对车辆进行年检和审验。

6.清理不合规驾驶员。要全面排查驾驶人身份信息、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从业资格记分等情况,对发生过亡人以上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12分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吸毒的,醉驾、超速超员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督促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及时采取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等措施。

7.强化源头管理。要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危险品查堵、客运车辆安全例检等制度落实,并严格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售检票制度,确保旅客本人持票乘车;严格执行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安检制度,严防危险品上车。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

8.强化旅游包车管理。原则上旅游包车应当在客运站或旅游集散中心进行安检和身份核对,对不具备进站条件的旅游包车,由旅行社或旅游包车驾驶人核对旅客身份,开展行包安检。身份不符或携带危险品的游客,不得乘坐旅游包车。

9.强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对事故多、违法违规率高、隐患突出的驾驶人和车辆,要开展约谈、本单位公开曝光和经济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要予以转岗或辞退。

10.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以及长期异地经营、未持有有效旅游包车标志牌、不按照旅游包车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许可事项经营等严重违法行为,应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对外省籍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应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车籍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四、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底)。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细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绝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主要是全面起底省安全生产巡查、市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集中发现和移交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一律向公司安保部书面报告限期整改计划。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主要是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主要是完成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整治。

(三)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组织对前期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探索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任组长,经营层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子公司行政正职为组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公司安保部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参照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订整治方案。各单位要对照10项整治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方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qjt_abb@163.com)。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公司网站、QQ、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专项整治的工作进展和整治成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建立整治工作月报制度,从2020年1月开始,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个月本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隐患清单、工作亮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报集团公司整治办公室邮箱。2020年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整治成果。

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安保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

公司安办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