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退休手续办理

  一、退休年龄

  员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其中原为国家干部身份的年满55周岁)。属于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符合提退条件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我公司提退岗位及条件:

  (一)专业运输企业营运客、货车驾驶员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

  (二)人力修补轮胎工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

  (三)汽车维修漆工连续从事本工作8年。

  (四)手工大锤打铁工连续连续从事本工作10年。

  (五)汽车蓄电池维修工连续从事本工作8年。

  二、退休时间认定

  员工退休时间以个人档案中最早参加工作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档案中后期填写的出生年月或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均不作为认定退休时间的依据)。员工退休时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员工需提交的材料

  (一)员工个人填写的《员工退休手续办理登记表》。

  (二)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省卡)复印件4份(身份证正、反面及社保卡银联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

  退休金将直接打入社会保障卡(省卡)中,且省卡关联的银行须为建设银行或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没换省卡,或关联银行不是以上两家银行的,需到市政务中心市民卡办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三)近期一寸免冠像片2张。

  (四)符合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金的,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或《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改制时内退人员已领取,不需要收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的,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申请表,经双方单位盖章(无单位的所在社区盖章),备齐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计生办补办。所需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婴儿医学出生证明、一家三口的户口簿、一家三口的2寸合影照3张。

  四、办理程序

  (一)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人力部通知员工所在单位人力员于15日前收集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二)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的,人力部将退休员工的《职工退休养老证》、退休纪念品等物品移交其所在单位人力员,并通知其所在单位人力员办理退休员工工作交接手续,从次月起停发工资,由人社局发放退休金。

  (三)所在单位人力员于次月10日前通知退休员工领取退休材料,并告知相关事宜:

  1、符合领取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的,通知其带本人身份证去公司财务部领取,同时领回本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告知退休员工凭《职工退休养老证》、身份证、建行或工行银行卡,到市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保留在职时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卡,用于发放房补及洗理费。

  (四)人力部将退休人员关系及个人档案移交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并建立退休人员管理台帐,录入退休人员联系方式、履历、家庭关系等相关信息。

  退休人员需查询个人档案可凭个人身份证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查询(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中央车库北区2楼,汽车南站西,枚皋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电话:0517—83319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