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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瓶车充电的管理规定

公司各单位、各部室:

  基于公司各产业分布路途较远,不少员工都选择在单位对电瓶车进行充电。但是,由于目前市面上所销售的电瓶车技术都不是很稳定,特别是电瓶和充电器,一是充电时二者容易发热,不仅会自燃,还会引燃覆盖物,且容易被盗,这给安全用电和消防、治保管理都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为保证公司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用电安全,切实做好消防和治保工作,现对电瓶车充电做如下规定:

  1、单独划定停放、充电区域,落实专人巡查或看管。

  2、单独布线,不得和生产经营同线路用电,同时在终端安装触(漏)电保护器。

  3、充电区域应避免阳光直射 (如放在独立的房间内或在室外设置遮阳棚) ,室外温度超过32度时禁止充电。

  4、 严禁在工作或办公场所充电。

  5、一次充电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该规定纳入考核,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扣分或2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后果的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安保部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