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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使用塑料袋的规定

公司各单位、各部室:

  为节约资源,减少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公司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要求,限制使用塑料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客运班车不再为每个座位配备塑料杂物袋,可使用脚踏式翻盖垃圾桶;各公营客运班车驾驶员,可领取适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杂物袋,以备旅客急需。

二、各客运站内(含出售商品的柜台、门面)禁止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并严格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将其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出售塑料购物袋。

三、商贸经营部应对所属经营区域内的经营业户塑料袋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全面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

四、全体员工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树立环保意识,依法、合理使用塑料袋。

五、各单位要积极向旅客、业户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以上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