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谈经论道>事故背后的思索

事故背后的思索

2017719日,我公司王姓驾驶员驾驶苏HN4249在涟水驶往淮安途经黄河桥红绿灯时与前面三辆车发生追尾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保险公司理赔后事故损失不足部分为7万余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事故理赔不足部分应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但因数额相对较大,驾驶员无法承受,因此驾驶员主动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尽管事故不大,但后续的处理的确存在种种困难,同时也给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淮洪客运、淮涟专线都属于集团公司短途班线,每辆车每天往返城区2-4次,城区车多、人多,车辆频繁进出城区造成事故多发。笔者建议淮洪、淮涟投保不计免赔险,每辆车每年保费在3000元左右。对于保费增加部分,采取驾驶员与单位各分担一半的做法(对此做法征询了部分驾驶人员,绝大部分人都表示可以接受),这样不但减轻了单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为驾驶人员解除了后顾之忧。对于单位投保不计免赔险,有人认为驾驶员没有压力会造成事故的增加,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原因有三:首先没有人没事找事想出事故;其次是事故的处理势必会造成车辆被扣,驾驶员因配合处理耽搁个人跑班;再次对于事故责任人单位都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实际情况来说,单位投保不计免赔险都不会造成事故的增加。

投保前,单位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发生在身边的事故案例分析,让驾驶人员明白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社会还是个人都会造成极大的危害。通过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培训,实现驾驶人员从被动要求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良性循环,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淮涟专线 何茂通)